一是通过城管开放日对各镇街项目工程和安全负责人、水务项目安全质量例会对水利工程领域各施工单位、联合区住建委对老旧小区改造单位开展地下燃气管线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提示工作;二是邀请燃气公司分享施工损坏燃气设施案例及施工相关工作提示。并要求施工单位在挖掘施工前要在北京市地下管线防护系统发布施工作业信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燃气供应企业进行现场交底、确认,共同制定地下管道燃气设施的安全保护方案。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保护方案进行施工,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监理单位需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一旦发现危及地下燃气设施安全的事故隐患,立即责令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三是围绕燃气供应企业安全生产重点环节,对照年度检查计划开展执法检查。重点针对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情况、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情况等14项检查内容开展执法检查,同时督促燃气企业做好日常巡线工作,发现标志标识缺损的要及时修复。